点击数:1272025-11-27 10:49:22 来源: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我局收到用户提交的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申请后在管局首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公示期结束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于符合退出电信业务市场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收回并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相应的电信业务种类或者电信业务覆盖范围;对于不符合退出电信业务市场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近期,浙江点我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已被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吊销、撤销或注销营业执照,不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现公示拟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日。
拟注销许可证企业的用户如有异议,请将反馈意见传真至0571-8703317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证拟注销企业名单2025.11.24.xlsx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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